“三证合一”后个体工商户成了“两不管”

2015-11-02 08:56 来源:工人日报 分享到:

质监部门:不再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部门:新版营业执照不发给个体户

“三证合一”后个体工商户成了“两不管”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进行协调,有望尽快解决并拿出下一步措施方案

近日,郑州个体工商户黄女士的对公账户因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被银行锁定。黄女士在前往质监、工商部门办理换发业务时均被告知,不在各自的业务受理范围之内。原因是郑州市质监局接到的国家质检总局通知是自今年10月1日起,不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和更换业务。而工商部门则称国家六部门联合发布的“三证合一、一证一码”通知中,只包括企业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据《工人日报》记者了解,10月1日以来,各地全面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而就在新制度推行如火如荼时,个体工商户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却陷入“两难”境地。

因业务需要,目前急需换发组织机构代码证解锁对公账户的黄女士在连吃两次“闭门羹”后,才意识到新制度推行后个体工商户已经成了“两不管”地带。

记者注意到,类似于黄女士的这种遭遇,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留言板上,不少个体工商户留言咨询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而他们得到该中心相同的答复——为了履行国务院相关文件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要求。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8月,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10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没有提到个体工商户。

然而,国家质检总局在日前发布的《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却明确指出包括了个体工商户。该通知称,自2015年10月1日起,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代码办证窗口应做好相应公告、解释和说明工作。

“现在存在一个死结,我们这边接到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是全部停办,但是工商部门没有全接。”郑州市质监局一名工作人员10月27日在向《工人日报》记者解释该问题时表示,归根结底是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政策没有协调好。针对个体工商户目前普遍存在的困局,该工作员称,尚无任何解决的办法,具体什么时间能解决也没法说,需要等等看国家层面怎么说。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与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协调,有望尽快解决并拿出下一步措施方案。(记者 余嘉熙 通讯员 闵亚平)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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