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堂法律课 听次庭审案

2015-12-14 08:51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单琴)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的一场现场庭审走进成都七中育才学校汇源校区,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直观真切的法律课。该校组织了800多名在校师生参加了旁听。庭审中,现场公诉人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以致用,判断本次庭审案件的性质,并指导学生如何参与现场庭审的旁听。2015年8月11日,温某某和王某某在华润幸福里工地门口盗窃李某的一辆红色“都市风”电动车,并以1000元的价格卖出,两人各分赃500元。8月13日,王某某和温某某再次在来到华润幸福里工地门口准备盗窃时被民警挡获。公诉机关认为,温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工合作,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温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温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在庭审中,两人并未聘请辩护律师,均作了自我辩护。对于公诉人指控的作案事实和罪名,两人均表示无异议。案件采取简易的审判程序,在两人的最后陈述中,他们都为自己的行为忏悔,希望在场的同学遵纪守法,引以为戒。庭审结束后,不少旁听的学生表示,这次活动非常生动,很有意义。该校八年级10班的陈宇轩说:“第一次亲历庭审现场,不仅让我们学习了法律知识,了解了法院庭审的程序,也警醒我们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

编辑:quanyi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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