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遭拒绝 报复伤人获重判

2015-12-21 08:43 来源:检察日报 分享到:

因承包工程遭村干部拒绝,竟纠集多人进行报复,并将无辜人员砍伤。经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郑林峰、李忠良、郑立振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温彬有期徒刑十四年,判处常志强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贾丽翱有期徒刑四年。

郑林峰打算承包其所在村一沙石料供应工程,但被村支书赵某和会计郑某拒绝,便一直怀恨在心。今年1月10日22时许,郑林峰、李忠良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郑立振、温彬、常志强、贾丽翱等人来到郑某家中,持凶器将郑某的妻子及儿子砍伤。经法医鉴定,郑某妻子的伤残程度为六级伤残,人身损伤构成重伤;郑某儿子的人身损伤构成轻伤。鉴于此案犯罪手段特别残忍,致使被害人伤情严重,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刘云 李丰翠)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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