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包工头不能代领农民工工资

2015-12-22 09:03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记者 向晓文)12月19日,多位农民工来电咨询称,他们在工地务工,工资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领,他们领到钱后就装进自己口袋,并没有给工人工资,导致干活的人工资被拖欠。请问:针对包工头或班组长代领工资有何规定?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针对农民工的问题,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汤洵解答到,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包工头再也不能代替工人领工资了。

《办法》明确规定,对待与建筑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内部工资支付方式,应当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企业还要制作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汤律师说。

值守律师:汤洵

工作单位:四川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咨询电话:18780107495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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