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维权:邓超“出轨门”将开庭 琼瑶告于正胜诉

2015-12-28 0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明星法律维权:邓超“出轨门”将开庭 琼瑶告于正胜诉

近日,北京市朝阳法院证实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将于30日开庭审理。回顾这一年,娱乐圈明星诉讼事例着实不少,如汪峰名誉侵权案败诉再上诉,琼瑶状告于正侵权案胜诉,刘德华遇老赖被欠500万。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一下2015年的明星法律维权事件。

标题一:明星法律维权——汪峰名誉侵权案败诉再上诉

12月24日上午,汪峰起诉卓伟等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赌坛先锋”未构成名誉侵权,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随后,汪峰工作室发微博表示,相信法律的公正,将继续上诉。

标题二:明星法律维权——李易峰起诉“天涯网”言语诽谤

前段时间,李易峰认为天涯网、豆瓣网等网络平台上长期存在大量对其进行诽谤的不实内容,并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言辞对其进行人身攻击,8月11日,李易峰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立案。

标题三: 明星法律维权——琼瑶状告于正侵权案胜诉 称:正义胜利了

日前,琼瑶《梅花烙》诉于正《宫锁连城》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被告于正被判公开道歉,琼瑶获赔500万。历时19个月的诉讼终于尘埃落定,琼瑶激动表示“正义胜利了”。

标题四:明星法律维权——林志颖田亮张亮泉州打官司 获赔2.7万

7月下旬,林志颖、张亮、田亮起诉泉州市某公司侵犯他们的姓名权和肖像权。经审理查明,法院判决该公司在报纸上致歉,并分别赔偿他们各2.5万元的经济损失和各2000元的维权开支。

标题五:明星法律维权——刘德华遇“老赖” 打赢官司收不回赔款

近日,刘德华内地经纪人金焱透露,刘德华在2013年的巡回演唱会后,负责演唱会的演艺公司却没有按约支付全部制作费。虽经多次催要,某公司始终拖延付款,截至上告法院时,某公司尚欠刘德华500万元制作费未付。

标题六:明星法律维权——白百何名誉侵权案获赔13万元

白百何状告舜网、“秘密APP”编造有关其“商场偷窃”内容,涉嫌侵犯其名誉权案件日前审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舜网侵权,需对白百何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标题七:明星法律维权——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30日开庭

12月25日,北京市朝阳法院证实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将于30日开庭审理。今年6月,三被告在微博中发布针对邓超的内容,并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截至起诉之日,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

让宝奎 北京报道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