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工”权益频受侵犯引社会关注

2015-12-30 08:42 来源:劳动报 分享到:

近日,优步被曝光过度使用实习生,南开大学学生马英凯称,在优步(天津)实习期间遭遇不公,未签书面合约;而据优步方面表示,优步(中国)一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因为该员工涉嫌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定,目前公司已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尽管此事目前尚无定论,但如何保护实习生这一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再次引发社会的普遍关注。

优步卷入“实习门”

优步是一家以移动应用程序链接乘客和司机,提供租车及实时共乘服务的跨国企业,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近两年,随着国内租车业务的迅猛发展,优步在各大城市业务发展迅速。然而,优步的快速生长也带来了一些“副产品”,比如劳动权益方面的争议。日前,南开大学学生马英凯向本市某媒体曝光称,自己在优步(天津)实习期间遭遇不公,未签书面合约,被公司开除系“背黑锅”。马英凯称,自己和其他实习生负责管理司机端的后台系统,日薪100元,“工作期间,从早到晚整个人都是紧绷的,中午没有任何休息时间,一边吃着外卖一边激活账号,期间还做了一些公司安排其他的工作。”

与此同时,自称优步前员工的网友“果冻的勺子”也发文,称优步(广州)的实习生们拿着相当低、而且相当不稳定的实习工资,每天超负荷地工作,承担了优步绝大多数的线下劳动,得不到基本的职业保障,价值“榨取”完成后就被随意遣散。

近两年,随着“用工荒”的日益严重,实习生权益问题开始突出。此前,富士康就曾陷入“学生工”风波,据悉,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被指强制安排千余名在校学生进入富士康实习,不参加实习者将不予发放学位证。去年,曾有数百名学生聚集在比亚迪惠州工厂门口堵路讨薪,声称比亚迪克扣工资,寒假实习实发工资与约定的不一致。一些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曾反映说,学校强制大三学生到南方的电子厂实习。这些学生认为,他们实习专业不对口,很多人都是在流水线上劳作,成为廉价和免费的劳动力。

求职心切被企业利用

为何实习生权益频频受到侵犯?记者发现,其中与实习生求职心切、缺乏维权意识等有一定关联,不少企业利用实习生这些弱点,随意榨取实习生的劳动价值。

去年毕业的小文(化名)就曾在实习中碰到过类似遭遇。小文毕业于一所二本高校,大三时经朋友介绍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考虑到自己不是名校出身,这两年就业形势又不太好,实习期间小文一直很努力,希望公司看她表现好能够留用,公司人手不多,诸如跑腿、寄快递、买午餐等等杂活,小文都一手包办,有时甚至还自己倒贴钱,可公司每月仅象征性地发给她两三百元交通费。实习半年多后,小文的一项设计得到了大家的好评,没想到最后却成了带教老师的作品,小文找公司领导理论,却被公司找了个借口解除了实习关系。“其实,也有同学和我有相似经历,难道实习生只有被企业欺负的份儿吗?”

实习权益受到保护

实习生与企业不构成正式的劳动关系,但在我国的《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中,就实习生的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如《职业教育法》第37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组织、公民个人,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由此可见,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在用人单位进行实习虽然不属于劳动法的管理范围,但同样需要给付适当的劳动报酬。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杨鹏飞说,互联网技术催生了服务模式的创新,由此也导致新兴企业劳动权益出现“盲区”。其中,实习生权益受侵犯也应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实习生和企业是非典型性劳动关系,尽管实习生劳动权益不受劳动法保护,但也不应成为企业随意侵权的借口。”杨鹏飞说,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需要派出学校以及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派出学校应在相关实习协议中明确实习生的报酬、劳动保护等条款,作为实习生本人,也应加强维权意识,敢于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王枫)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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