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履行审批程序不会提高公益诉讼门槛

2016-01-08 08: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履行审批程序不会提高公益诉讼的门槛。

发布会上,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对所提起的公益诉讼履行审批程序,是试点阶段为了规范行使检察权,保证试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并不会提高公益诉讼的门槛。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公布,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其中,以诉讼类型划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件;以案件范围划分,环境资源领域线索最多,达313件。

发布会上,15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的典型案例被公布。其中,有七地的环保部门和三地的国土部门因“怠于履行职责”被通报。

七地的环保部门分别是:江苏省常熟市环保局、安徽省繁昌县环保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环保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山东省莱州市环保局、湖北省黄梅县环保局、云南省马龙县环保局。

三地的国土部门分别是:江苏省沛县国土局、云南省安宁市国土局、甘肃省嘉峪关市国土局。

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还需要不断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比如,在公益诉讼中损害鉴定评估费用的承担问题。在试点中,我们要不断尝试,从而发现问题、探索经验,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机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要求,最高检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并于当日正式发布。该实施办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线索移送、立案程序等作了规定。(记者 庄庆鸿)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