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念明、通讯员黎俊荣、周亚敏)昨日,鄂城区人民法院透露,该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于日前依法宣判,欠薪女老板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今年50岁的陈某经营义齿加工厂,雇工人18名。2013年10月13日,陈某拖欠工人14万元工资后,更换联系方式逃匿。同年12月31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1月8日,陈某家属与员工达成劳动工资调解协议书,并支付拖欠的部分工资8.5万余元。
日前,鄂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陈某当庭认罪,并与员工达成劳动工资调解协议,支付部分拖欠工资,获得了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