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玩失踪获刑

2014-05-28 11:29 来源:安徽法制报 分享到:

王某开办了一家竹制品厂,因经营不善停产,王某一直拖欠着48名工人的工资,并更换联系方式玩失踪,企图逃脱法网。日前,广德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王某作出了判决。

王某于2010年开始在某村开办个人独资私营竹制品厂,从2013年初开始,拖欠在该厂务工的汪某、秦某等40余名工人的工资。 2013年5月该厂停产后,王某曾在外结回货款20余万元,却没有将结回的货款及时优先支付所欠工人的工资,而是选择更换手机号码后外出逃匿。期间,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王某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但其仍不主动与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在指定的期限内亦未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直到其被浙江省安吉县公安局抓获。经调查,王某至案发时尚拖欠48名职工工资共计33.6万余元。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广德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中,王某积极筹措资金,支付了职工17万余元的工资款,并与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达成了还款协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王某归案后,能够积极筹措资金支付职工部分工资,取得职工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童子颖 胡静云)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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