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及试用期间工资有什么规定?

2015-01-08 08:26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近日,来蓉务工的邓江福来电反映,去年11月,他到一家物业公司应聘保安,公司经理表示,先试用3个月,看能否胜任,再与他一年一年的签劳动合同。邓江福想问,法律是如何规定试用期的?以及试用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对此,记者咨询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杜伟,他表示,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见,物业公司让他试用期3个月的做法,显然违法。
  杜律师说,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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