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拒绝陪护免票 残疾人夫妻状告公交公司

2015-01-27 08:48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1月13日,多重残疾人夏宏和妻子邱洁向本报反映,称因乐山公交拒绝陪护免票,他将乐山公共交通总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夏宏介绍,2014年12月14日,他和妻子邱洁一起到乐山办事,在肖坝旅游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夏宏出示残疾人证(二级重度),司机张怀烈同意夏宏免票,要求邱洁买票后才能乘车,然后,夏宏出示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给司机看,按规定,根据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随行的一名陪护人员可免费乘坐同次公共交通工具。司机看后仍要求邱洁买票,否则不开车。为了不影响其它乘客乘车,无奈之下,邱洁买了票,夏宏和司机理论,双方理论未果,夏宏报警,双方到通江派出所调解,公交公司向当事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其他整改事项未达到一致意见。
  事后,夏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了乐山公交总公司,要求乐山公交总公司进行全面整改,并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36条,张贴在公交公司醒目处,以便提醒司售人员,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不久将公开开庭审理。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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