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取证 一样可将拖欠工资者告上法庭

2015-01-27 08:48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农民工王兴全近日来电话咨询,称他在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包工头陈兵领了钱,至今都未付清,让他打个欠条,他也不打。王先生想问:手里没有任何凭证,他该怎样收集证据打官司呢?
  带着王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杜伟,他认为,要想打赢官司,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为包工头干了活,并拖欠了他的工钱。为收集相关证据,王先生可以买一支录音笔,通过与包工头陈兵通话,然后把他们之间的谈话录下来。
  杜伟称,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挪用的劳动者工资,由具体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建筑公司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陈兵招用的王兴全,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为此,王先生可将录音证据,将建筑公司和包工头一并告上法庭。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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