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进社区 宣判3起涉毒案件

2015-06-16 08:54 来源:51网 分享到:


法院进社区 宣判3起涉毒案件

51网讯 6月10日上午,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进该县两河镇社区广场,对3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3名犯罪分子分别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3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在现场,宾馆、酒店、歌厅等休闲娱乐场所的经营人员及社区群众和学生代表等近千人旁听,以最直观的方式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叙永县人民法院查明,2014年9月10日以来,被告人李某秀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黄素)给吸毒人员袁某、朱某等人。2014年9月20日左右,被告人李某秀先后两次在其位于叙永县两河镇双狮村的住宅内以每颗26元的价格分别贩卖100颗和200颗甲基苯丙胺片剂给吸毒人员朱某。2014年9月25日,叙永县公安局民警对被告人李某秀位于叙永县两河镇双狮村的住宅进行检查,并当场在其住宅的卧室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可疑物两包,经称量净重为151.62克;查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一小包,经称量净重为0.26克。经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甲基苯丙胺片剂可疑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海洛因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

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秀违反国家法律对毒品管理的规定,明知系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宣判会上,叙永县人民法院对零星贩毒的被告人刘某某和项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刘某某以其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项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通讯员 苏忠国)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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