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 跳出“年终讨”怪圈

2015-08-26 08:29 来源:山西日报 分享到:

资料图片

【编者按】

年年欠薪年年讨,这种状况如同一个怪圈——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欠薪问题凸显,各地各部门突击式发文件、搞行动,集中治理欠薪。每次专项行动不可谓不严厉,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成效亦很明显。然而,过了这个阶段,欠薪也如同过了时令的水果销声匿迹,直到来年岁末再次爆发。

治理欠薪,不能仅仅局限于“时令式”地打击。想要解决农民工欠薪“顽疾”,想要跳出“年终讨”的怪圈,关键还需要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近年来,我省在这方面做出不少积极探索。

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

长期以来,建设领域一直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领域。据了解,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但在建设工程等领域,每月只发生活费,按工程进度或是年底算总账仍然是行业内部的“潜规则”。再加上建设工程领域垫资建设、违法转包、挂靠施工、违法分包等现象比比皆是,有的工程项目从具备用人资质的用工单位开始,到普通农民工,中间可能有六七个层级的大大小小的包工头,这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最终都是苦了农民工的血汗钱。

针对这种情况,我省出台了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必须先预存工资保证金。一旦发生工资拖欠,可以从工资保证金中予以垫付。记者了解到,目前工资保证金并不仅限于建设工程领域,我省还积极探索在冶金铸造、玻璃器皿、制砖、非煤矿山等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据省人社厅介绍,截至今年7月,全省各级已累计预存工资保证金达到6.83亿元,其中当年新增2.93亿元。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企业没有预存工资保证金,被欠薪是不是就只能苦等?这种时候,政府的兜底作用尤为重要。从今年开始,我省建立了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对没有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及其他无力支付的用人单位,首先要查处一批违法建设项目,对拖欠的工资优先从工程款中解决,确实无力解决的,就要启用政府应急周转金,变农民工讨薪为政府讨薪,保证广大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省人社厅介绍,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举措之一,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一道坚实防线。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不仅建立了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而且均已筹集相应资金,总计3.79亿元。今年,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还联合出台了《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应急周转金的筹集渠道、垫付范围、支付标准、发放程序、追偿和问责等要求。

明确首办责任制避免推诿扯皮

农民工讨薪最怕遇到什么?被踢皮球。地方、部门都有责任,又都不负责任。今年年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组召开的联席会议上明确: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由案发地政府牵头首办,一旦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将对首办地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在处置欠薪案件中,按照所在地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由案发地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动,共同解决本地区欠薪案件。必要时启动政府应急周转金,以及协调工会应急救助金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问题。

实践证明,各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不仅能有效治理欠薪,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让拖欠工资者心有忌惮。近年来,随着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我省联动机制进一步顺畅。省人社厅副巡视员康继峰介绍,今年上半年,省人社厅与公安、住建、交通、煤炭、水利、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在总结历年来联动处置各类案件的基础上,出台了《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将部门联动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联动的时效性。上半年专项整治中,全省处理案件1960件,其中有239件移送住建、交通、煤炭等部门处理,形成部门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处罚力度不断加大。过去,一个部门处理案件影响小、力度小,形不成震慑。如今,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综合惩戒,拖欠工资的企业还会被记入诚信档案,直接影响今后的招投标。

此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也实现了无缝衔接。省人社厅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认定欠薪案件的主体、数额、标准以及移送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上半年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2起。

积极引导农民工加强自身防范

辛苦一年拿不到工资,农民工最苦。然而,在处理欠薪案件中,劳动监察部门发现,不少讨薪的农民工说不清楚他们的人数、被欠薪的数额,以及工程单位的具体名称。对此,近年来劳动监察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展板等形式,提醒广大农民工,干活前一定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不能只凭口头达成意见。一定要掌握用人单位、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相关信息。平时还要注意保存工资、考勤表等相关证据。

在加大宣传的同时,我省还通过各种具体举措引导农民工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对欠薪的防范意识。以晋城市为例,他们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管理。农民工进入企业时,要签订劳动合同,录入信息并领取工资支付卡。之后,由班组长对农民工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动态更新。工资支付卡上面记录了农民工个人出勤、工资发放等内容,每人一本,每月一记,招用人员时发卡,人员辞职时收回。晋城市还明确规定,各大工地必须在显眼处设立一个公示牌,上面要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承包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及地址等,大大方便了农民工监督举报。

欠薪是一个复杂而广泛存在的社会问题,治理欠薪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欠薪事件也不再是拖欠工资那么单纯。省人社厅一份报告显示,近年来,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现象逐渐增多。从办理案件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案件都掺杂着工程款,个别包工负责人甚至组织、策划、煽动非正常集体上访,采取断路、堵门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极端手段,借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针对这种情况,省人社厅提醒,讨薪要走正规渠道,切勿采取堵门、堵路等过激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记者 杨文)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51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