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农民工获赔8.5万

2015-10-09 14:52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分享到:

今年的十一假期对于商丘市睢阳区农民工王士利来说过得十分舒心,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他终于得到了8.5万元伤残赔偿金。

2014年9月21日,王士利在睢阳区产业集聚区内的恒大针织印染公司工地上从事钢筋工工作时,被钢筋拉直机绞住左手致伤,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商丘市人社局”)做出了商人社工伤认定(2015)83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2015年5月,用人单位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因不服工伤认定一案对被告商丘市人社局提起行政诉讼,第三人王士利也向商丘市睢阳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经过行政庭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向王士利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在内的赔偿数额共计8.5万元。双方当事人在工地上的工伤赔偿事宜均同意自愿终结,案结事了,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向睢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王士利也向睢阳区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诉。(李渊怀 陈潇璇)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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