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 员工欲解除合同应如何维权

2015-10-15 08:53 来源:胶东在线 分享到:

胶东在线网消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本人情况如下:1、劳动合同:合同都在单位方,本人手中无合同;合同签订时,终止日期单位不让填写。2、工作实践:指纹打卡,平均每周休息1天,无节假日,超过平均每周休息1天之外的时间(如病休、工伤、周末、节假日,更无年休假)休息,均按天扣工资。3、社会保险待遇:无任何社会保险待遇。本人现想解除“合同”,想咨询一下,根据上述情况如何在解除合同的同时依法维权?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柳基伟律师:第一,没有劳动合同有社保缴纳记录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第二,指纹打卡记录取证有难度。第三,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第四,正常加班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第五,解除合同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形提出,因不同维权方式及途径有所不同,有关的权益保护也是不同的。

单民强律师:你好,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因为你手中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所以你还不能直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与你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根据举证原则,你需要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建议你先搜集证据,如工资卡或者工资发放证明、工作服、工作牌、工友证言等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单位应当支付你带薪年休假工资、高温补贴、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等等。

徐学春律师:可以以单位违法为由书面辞职,同时索要补偿、加班费等。不给的,可以提起仲裁维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合同'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sSearch'>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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