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酒店泳池摔伤 保险公司一审被判赔1.5万

2018-01-30 09:11 来源:华商报 分享到:

随母亲到酒店泳池玩耍时,9岁男孩不慎滑下滑道时摔伤。昨日,未央区法院一审判处酒店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1.5万元。

男孩的父亲称,2016年7月24日,当时9岁的儿子与妻子到城北一家酒店泳池游玩,期间孩子从滑道滑下来在泳池内摔伤,致前门牙恒齿完全脱落。孩子随即被送往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急诊,诊断为21牙完全脱位,21牙唇侧牙槽突骨折伴牙龈撕裂,11、12牙震荡。由于缺失的门牙属于恒牙,无法再生,今后他只得进行义齿修复并定期更换,成年后永久修复。当时,医疗费及其他费用支出均由他们夫妻支付,被告酒店未支付任何费用,对赔偿数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9月,双方同意对孩子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认为,原告缺失牙齿的后续治疗费用需1.8万元。

昨日庭审中,原告的父亲请求法庭判令酒店与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其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司法鉴定费共计19985元。

法院查明,原告未满10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告酒店经营的酒店泳池受伤,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尽到提醒、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事发时,原告的母亲怀有身孕,她作为原告的监护人,明知在无法全程看护的情况下让原告下水玩耍,主观上存在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双方过错程度,法庭酌情认定酒店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事发酒店在保险公司投有公共责任险,每人人身伤害赔偿限额30万元,且事故发生在承保期限内,故应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宁军)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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