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专项检查 高温津贴应发未发可直接举报

2018-06-30 09:52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分享到:

51网讯 6月,已经进入高温津贴发放季。6月28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下周,该市将开始对园林绿化、建筑工地等进行高温津贴发放的专项执法检查。对于高温津贴应发未发的或者低于发放标准,劳动者可向人力社保部门举报。

北京市高温津贴采用按月支付制度,每年6月至8月,只要在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或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都应该按月拿到高温津贴,而不再把关注点放在哪天超过了35℃的高温。露天作业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交通巡警、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快递员;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同时,高温津贴标准具体为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而此标准为2014年确定,目前尚没有再行调整的计划。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高温作业涉及生命安全,“重点是要保障高温下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最关键的是要做到高温时能够错峰作业,包括我们规定超过40℃时要停止室外作业;37℃至40℃要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等。” 同时,市人力社保局下周即将启动对高温津贴发放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人社部布置,我们将启动劳动监察执法大检查,包括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缴纳等。而针对近日的高温天气,还将对园林绿化、建筑工地等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高温津贴发放的落实情况、是否在高温时停止室外作业或者在高温时段暂停以及绿豆汤、药品等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情况等。

据介绍,之前就曾发生园林绿化队举报未发高温津贴,也有单位以发冷饮来代替高温津贴,“这都是不对的,我们会通过工资表查证是否有此项支出,应付未付的我们会发整改书,拒不整改的,最高可罚款2万元。”相关负责人指出。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如果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人力社保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最方便的是拨打12333进行举报。同时,对于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新华网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