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地乱停放 邻里纠纷如何解?

2018-08-17 08:56 来源:滨海时报 分享到:

公共用地是小区居民共同拥有的地方,然而有人却认为公共用地谁都可以占用一份,利用公共用地圈占车位、堆放私人物品甚至摆摊设点……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市民张大爷的来电,他反映自己居住的小区业主随意“圈地”现象十分严重。

记者调查

记者来到张大爷所居住的开源里小区看到,该小区没有规划停车位,有些居民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在自家门前公共空地上放置障碍物充当地锁。居民刘女士就因为占车位的问题曾和邻居发生过矛盾,她称,“小区空地少、车多,大家都觉得公共空地谁都可以用,所以时间长了就变成了‘先到先占’。”不仅如此,记者还在该小区发现一些居民干脆直接将家里的废旧物品堆放在了门口的公共用地上,“天气炎热滋生细菌不说,对小区环境也造成了影响。”居民杨女士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从该小区所属社区静安里居委会了解到,开源里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目前正在进行改造,以前小区内不少居民为圈地安装了地锁,在改造过程中居委会多次向这些居民做工作,最终小区内所有路面地锁全部拆除。最近一些居民为了停车又开始用物品圈地,居委会方面只能进一步和居民做工作,劝阻他们将占地物品清除干净,保障小区居民的出行安全。

擅自“圈占”公共用地属违规

天津中岳律师事务所的潘玉华律师说,一般情况下,在小区里除业主个人的专有部分外,均属全体业主共有,此部分称为公共用地,如小区里的车道、人行道、楼梯间、走廊、绿地等都属于公共用地。生活中有部分业主想当然地认为自家门口的公共用地就可以自己利用,其实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也指出,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说,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如单个业主私自占用公共用地是侵犯了所有业主的权益。在小区公共用地上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圈占车位等行为都严重地破坏了小区的整体形象,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品质,并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

面对乱停乱放 业主如何维权?

潘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建筑范围内的公共通道,相邻的各方都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权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因此对方在停放车辆行使使用权的同时,也不能妨碍其他相邻业主的正常通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与乱停乱放的业主沟通时,要尽量做到心平气和,如果对方实在难以沟通,或者拒绝合作,也可以找物业公司或者居民委员会与对方沟通,从中调解;选择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要注意收集对方乱停乱放影响自己通行的相关证据,以便得到法院的支持。(记者 张玮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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