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出现矛盾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

2014-04-09 09:13 来源:劳动午报 分享到:

  提问:机电设备公司职工 陈虹军

  回答: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陈国柱

  陈虹军:我是机电设备公司的一名员工,入职已近20年。春节后,单位在外地的一个分公司缺人,打算调我过去。因我家人都在北京,父母身体不好,孩子正在上学,所以不愿意去外地,可领导又执意让我去,现在事情闹得很僵。请问我该怎么办?

  陈国柱:您入职将近20年,这个年龄在企业中算得上是骨干员工了。在外地分公司工作,天高皇帝远,要求员工自主工作的能力更高一些。领导调您去外地分公司工作,说明看重您有这方面的能力。当然,您家里有实际困难,这可能是单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建议您先找公司领导进行沟通,将自己的情况详细介绍一下,取得对方的理解。

  如果仍没解决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所以,您在与领导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还可向单位工会组织求助,由他们出面进行协商,争取解决您的问题。

  在工作中出现矛盾,继而发生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些情况时,作为职工,尤其是还不打算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应当积极与领导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化干戈为玉帛,继续愉快的在单位里工作。(本报记者 王香阑)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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