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涉嫌经济犯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5-08-07 08:55 来源:法制日报 分享到:

海口海事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被执行人涉嫌经济犯罪,执行法官随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今天记者获悉,被执行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2013年3月11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大地石油化工厂及其法定代表人吴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2000万元,期限两个月,以大地化工厂所有的18#罐内3500吨原料油作为抵押。还款期限届满后,大地化工厂及吴某未能偿还借款本金。同年9月11日,双方共同向海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海南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作出(2013)海仲(分)字第146号调解书,确认大地化工厂应于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偿还黄某龙借款本金200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大地化工厂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黄某龙遂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口海事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大地化工厂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立即查封了其厂区内18#罐内3500吨原料油,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2014年4月10日,买受人柯某和张某宗以最高价2022万元竞得该原料油。4月21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带队前往广东茂名进行交付。

在交付现场,大地化工厂设置多重障碍,言语威胁执行法官,采取事先将厂区内动力电缆切断致使不能启用抽油设备等手段阻碍交付。执行法官逐一排除困难,随着交付工作的进行,买受人发现18#罐中油品数量、质量和评估报告不符,遂现场抽样送检。检测报告显示,18#罐内水的比例占到98%以上,即大地化工厂通过罐体结构处理虚构了罐内有3500吨原料油的假象。

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大地化工厂及其法定代表人吴某的行为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当机立断与茂名公安局取得联系,由公安机关对现场的证据进行固定。事后,执行法官向茂名当地公安局移送了相关材料。之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吴某被茂名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吴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方茜)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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