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职工如何主张权利

2015-08-28 13:36 来源:安徽工人日报 分享到: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都知道要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妥善处理事故。但是,对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该如何主张权利、向谁主张权利的问题,可能很多人都知道应当由肇事者及保险公司来承担责任,却不知道还可以通过走工伤待遇程序来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说,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是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的竞合,这种情况下,法律赋予了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选择权,此时可以选择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走工伤待遇程序,也可以选择适用《侵权责任法》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

一、工伤待遇程序。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工伤被认定后,应由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最终确定工伤等级。工伤认定后,如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受伤职工应依法要求工伤保险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承担相应部分;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且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义务,则劳动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受伤的劳动者在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因此次事故已产生的费用可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等治疗完全终结后再起诉,通过诉讼最终获得应有的赔偿。

至于先走哪个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由权利人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案件情况做出选择。工伤待遇程序一般比较慢,但是按照工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比较宽松,即同样的损害结果工伤的等级可能更高,职工获得的赔偿更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比较快捷,但获得的赔偿可能相对少一些。至于谁先谁后还是需要权利人综合考量后选择。 (马华平)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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