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高管“维权记”:和“死人单位”打官司

2015-09-16 08:38 来源:重庆商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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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渝(化名)出具法院已经受理她案件的通知书 记者 龙在全摄

重庆一酒店女高管,上班了3年,无故被公司辞退。之后,她将单位告上法院,官司打了一年,却忽然发现,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单位疑似注册名类似的“李鬼”,而且该单位在发生劳务纠纷后不久就注销了,自己等于在和“死人”单位打官司。随后,她找到为其缴纳保险的单位,准备索赔各项费用近百万。

第1幕 为谋生 女高管励精图治业绩斐然

“只有努力了才有成功的可能,不努力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杜拉拉升职记》里的这句经典台词早已被诸多女白领奉为圭臬。重庆汉庭酒店女高管张渝(化名)就是其中之一。

在整部电影中,杜拉拉从一个月薪2748元的行政秘书,一步一步上升到月薪25000元的女强人。而张渝则在汉庭酒店重庆分公司店长任上,做出了不俗的成绩,不仅2011年被评为优秀员工,而且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一个新店员工招聘、市场调查及客房销售定价、员工到岗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开业准备工作。

2010年3月8日,张渝收到了汉庭酒店的入职通知书,随后到重庆南坪店工作,出任店长。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张渝励精图治,干出了一番成绩,所在的店员或店面都得到了不少荣誉称号,公司甚至还奖励了她2000股股票。

第2幕 被辞退 诉讼一年发现公司已注销

正当张渝踌躇满志,准备大显身手的时候,她被迫离开工作岗位。2013年7月25日,张渝被公司冻结工作邮箱,关闭所有管理系统,公司负责人对此拒绝给出任何答复——直到在随后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审中,公司才表明辞退她的理由,上班迟到什么的,以及一大堆无厘头的理由,但又未能给出证据。

于是,一场劳动纠纷官司正式进入相峙阶段。2014年,张渝与单位进行了长达七次的庭审。在第八次庭审中,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张渝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而驳回的理由竟然是:“现原告起诉的成都汉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蜀汉店在起诉前已经注销,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该单位注销时间是2013年11月16日!张渝折腾了一年,竟然是在和“死人”单位打官司。

第3幕 查“李鬼” 向总公司索赔百万

那么,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经过详细查询,张渝这才发现,自己上班的单位根本就不是合同上那一家。

原来,张渝2010年收到的录用通知书上,聘用公司为汉庭酒店集团,地址位于上海,张渝是在其重庆的分公司上班,五险一金由上海总公司缴纳。可是,张渝在2011年才得到反馈的劳动合同上,甲方却莫名其妙变成了成都的汉庭公司。

查明真相后,张渝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汉庭酒店重庆分公司和总公司一起作为被告,向其索赔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节假日加班费以及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至今的赔偿金,共计近百万元。

商报图形 李娜 制

第4幕 未完待续……

如你所料,这部电影还有续集。因为,不管是汉庭酒店重庆分公司还是汉庭酒店总公司的领导都很忙。

第5幕 彩蛋

汉庭酒店总公司表示,张渝虽然在南岸区缴纳社保,但是替成都公司缴纳,费用是由成都公司承担的,并不能说明张渝在位于南坪的重庆分公司上班,与他们不存在劳务关系。

观影感

重庆王家律师事务所的刘洋东主任表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注意真正的用人单位主体和用工主体,并可以在网上和工商局查询该单位的资信实力情况,避免发生签订合同的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符而导致维权困难。劳动者还应多注意保留入职申请表、以及招聘单位录取通知书等原始信息,以判断自己的用人单位。本案中,汉庭总公司涉嫌故意将部分员工实际招聘录用之后,将其人事关系下设在即将破产的分公司,是典型的总公司为规避将来或许发生的法律责任一种不诚信行为,总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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