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资产被强行霸占 受害人称维权比登天还难

2015-09-23 14:12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对于一个投资商来说,上到当地政府部门,下到地方黎民百姓,总是十分敬重的,因为他们的投资带动了当地的发展,为他们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对他们来说,投资商就是他们的“财神爷”,谁会去得罪“财神爷呢”?然而,贵州省清镇市就有这么一个地方,上到当地的政府职能部门,下到当地的村民。他们对来自己地盘搞投资的开发商却是连哄带骗,强取豪夺,不仅让这位“投资商”财产丢失,而且让其陷入了暗无天日的维权之路。

精心布局设下圈套开发商被骗

据了解,2009年1月6日,贵州欣源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清镇市卫城镇燕村老寨子组铝铁矿点的探矿权证,并于2009年8月17日与当地村民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协议后因为无钱投资,2009年9月4日经朋友宋兴照介绍,曾广春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签订开矿【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开采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铝铁矿山。双方开采之前,征拨土地的费用由曾广春承担。但当曾广春进场开采后得知,该矿山只有探矿权,没有采矿权证。鉴于此,曾广春便要求撤资,但邓书权等人并未给其退钱。2009年11月19日,曾广春将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以及欣源公司起诉到清镇市人民法院,经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2009】清民二初字第49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

1、曾广春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于2009年9月4日签订的【合伙协议】无效;

2、2009年11月30日前,曾广春自愿补偿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各人民币10000.00元,并另行支付投资款人民币100000.00元给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

3、将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与欣源公司2009年8月17日签订的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铝铁矿点【合作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概括转让给曾广春。(包括邓书权于2009年8月17日与当地村民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由曾广春享有和负担)。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曾广春已按照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地头蛇合谋骗取土地使用权非法开矿

本以为这件事就此了结了,但令人气愤的是,邓书权竟然置国家法律不顾,与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二矿四号采场承包人廖均军签订【合作协议】,而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二矿四号采场承包人廖均军,在明知该土地使用权属于曾广春的情况下,仍然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宋兴照合谋采取极为卑劣的欺骗手段骗取了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村民部份留存的【土地租用协议】。但另一部份是邓书权他们与廖均军合谋私自伪造的【土地租用协议】。另外廖均军利用某些领导关系骗取村委会蒋支书的签字签章。

之后廖均军以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的名义,以合法的程序,骗取签字盖章,再到清镇市国土局办的临时用地批复,将曾广春依法享有的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铝铁矿点的地使用权作为中铝公司临时堆场使用,而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未尽谨慎审查之义务,于2012年4月29日下发清国土资用复【2012】5号文件,同意中铝公司的申报请求。

该批复下达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宋兴照,廖均军不仅强占了曾广春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以及曾广春的数百万的固定资产,而且进行了非法猖狂的采矿行为。事后曾广春多次实名向多个相关部门举报都没能得到制止。2012年5月,请贵州5台松哥梅姐帮忙,梅姐亲自带队到现场,在采访过程中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也证实了邓书权,廖均军等人是合谋骗取的临时用地批复,并且在电视上播放了,但这些对邓书权、廖均军等人非法采矿的行为没有一点影响。

执法部门以权谋私维权之路暗无天日

据曾广春讲,其从2012年5月初就开始请求清镇市国土局解决撤销4月29日临时用地批复。终于在2012年6月14日国土局彭局长才答应去二矿解决。2012年6月18日,曾广春又去找清镇市国土局解决关于侵占其土地权利,彭局长及用地科经办人石峰,另有一位驾驶员一起到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找二矿的矿部领导和承包人廖均军、迎燕村的蒋明亮支书,解决关于曾广春的土地租用权一事。到了二矿后,双方都在一起时,不知为什么彭局长说只给曾广春一个星期的期限自行解决事情,超过期限中铝公司恢复生产。

二矿领导杨某某当着当时在场人讲,不是他们二矿的矿区范围,但也不拿出矿区地形图,国土局的彭局长也是分管矿权的,他也知道他们在非法开采燕龙老寨子矿山。看当时彭局长的情形是不可能把事情解决好的,反而纵容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及廖均军等人。

我们很难相信这就是一个国家职能部门的局级干部讲的话,而且据曾广春说,当时彭建局长在国土局时还给他讲,今天把问题解决好,然而此时却变卦的如此突然。因而这已经是很明显的官商勾结,也正因此才致使他们合谋侵权侵占曾广春的合法土地租用使用权的行为得逞。

曾广春说,事后他回到贵阳又给国土局彭建局长打电话说二矿没有停产,但是彭局长却置之不理。连续一个多星期,曾广春每天从贵阳开车到清镇市国土局请求国土局罗开珍局长,但罗局长与彭局长相互推诿,踢起了皮球。终于国土局矿权科给曾广春打电话,让他去拿给二矿2012年6月27日下的停产通知。没想到的是,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二矿燕龙矿区至今都没有停产,国土局也从来没有去执行让其停产。致使违法采矿的行为至今还在继续。

难道政府部门下的停产通知就是一张废纸吗?罗局长与彭局长相互推诿,这就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这些领导是否与其勾结收了矿上的好处我们目前不得而知。

据曾广春讲,在这之前他还去了数次相关部门进行了三次上访但却没有任何结果。曾广春在没有任何办法的情况下,开始用法律来维权,因为他坚信国家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是能为我们普通老百姓说话的,可令其万万没想到的是,法律维权也会遇到这么多曲折艰难。

2012年8月,申请到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2012年2号筑国土资行复决字等了三个多月到11月底结果是维持。

2012年12月,起诉到清镇市人民法院,又是苦苦盼了4个多月,2012清行初字第25号到今年3月结果也是维持。

2013年3月,曾广春继续起诉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知催了多少次,终于又熬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限,2013年筑行终字第55号那是2013年5月20几号出的结果,但还是维持。

2013年6月,继续申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2013年筑行申字第30号中院的主办法官给其打电话去拿结果,但结果是驳回。

2013年12月,受害人曾广春在维权无果、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发布了其悲惨的遭遇,与此同时,清镇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回复曾广春,说其讲的不是事实,还触犯法律了,等待被移交给公安机关。而受害人当然明白这是他们在恐吓自己。然而曾广春没有被吓到,随后又把材料整理后同时在多家网站发出。此时,清镇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国鉴终于坐不住了,才主动与曾广春联系去清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最终查出了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以虚假的材料办理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当时清镇市政府副市长罗阳当面告诉曾广春,要其相信他们会秉公办理此事。他代表清镇市政府,王国鉴主任代表他。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只是避重就轻的结案,并没有查出他们幕后官商勾结的罪证和所获得的非法利益,就草草的将案件移交了检察机关,也没有做出任何批捕行动。

2014年1月7日,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才自行以2013年59号文件撤销中铝公司2012年4月29日5号文件临时用地批复,同时再次向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下发停产通知。

2014年受害人又采取民事诉讼但审判机关又中止了判决,受害人要先把刑事撤案,审判机关才能作出民事判决,受害人没有撤诉,因毫无疑问的是刑事案件。

官商勾结政府不作为到底该谁管

另外,据曾广春说,其在清镇市岩上的矿山投资也被地头蛇卫城综合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人钟学军强行占有,维权之事至今未果。

我们不能明白的是,为什么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却没有人管?为什么清镇市人民法院及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不进行实地审查的情况下,就能够草草结案?他们是如何得出这样的结果的?执法部门相互推诿,不仅办案效率低,而且没有公平公正性,如何能够让广大老百姓信服?官商勾结的丑恶嘴脸以及政府的不作为难道就没有人管吗?

我们是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国家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们希望国家反腐部门能够加大反腐力度。贵州省的相关部门和领导能够彻底调查解决此事,对于涉及到的相关违法责任人以及执法犯法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以还那些受害者一个清白,让他们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也希望贵州省和贵阳市的相关部门及领导也能因此事认真对整个贵州各地的投资环境做一次全面的检查,不要因为个别的领导或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而影响了整个大投资环境。对于此事的相关后续发展,我们将持续跟踪报道。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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