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街乡工会4天为非因公死亡农民工成功维权

2015-11-20 09:58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2015年10月12日,双龙街乡维权工作站工作人员带着工会组织的关爱不怕苦、不怕累,前往海口市积极为农民工维权,经过4天反复协商、谈判,死者代可勇家属成功拿到一次性补偿金共计人民币25万元,于2015年10月16日全部兑现。

家住双龙街乡锣鼓村5组农民工代可勇,于2011年1月10日到深圳市聚鑫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务工。2015年10月9日中午12时25分左右,代可勇等3名木工与杂工王宝昌(凶手王宝昌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目前此案正在审讯中)在海口市紫荆路恒大海口湾工地处2#楼2层午间休息,因争夺一模板作为垫子用来睡觉发生斗殴,导致代可勇现场死亡。

代可勇的妻子刘向芬得知情况后,想到家里从此失去了顶梁柱,不知怎么办,找到亲朋好友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朋友便出主意叫她赶快去找工会维权。于是,刘向芬找到本乡工会主席代宏卫,说明了情况,请求乡工会帮忙索赔。乡工会主席了解该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庚即与县职工(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秦书记听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此案作了研究和分析,并跟双龙街乡工会主席代宏卫交待:死者家属要求工会维权,工会不能不管,决定由双龙街乡维权工作站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有什么问题可向县总工会咨询。随后,该案件由乡工会主席代宏卫带队、工会委员田太杰、锣鼓村工会干部成世元等3位人员组成维权工作组,与死者亲属,于当晚7点钟出发连夜赶往事发地。

工会维权组到达海口市紫荆路恒大海口湾工地后,了解到代可勇确因午间休息争夺木板与杂工王宝昌引起冲突,王宝昌持铁棍殴打代可勇头部致闭合性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工会维权组找到公司负责人,说明是受死者代可勇妻子刘向芬的委托,代表他们来协商对死者方的赔偿问题。公司负责人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死者亲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但认为死者是与工友斗殴时发生的命案,与公司无关,应该找肇事者王宝昌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事宜僵持起来。

工会主席代宏卫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县总工会秦书记,说明情况后请求维权指导。随后,秦书记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后再向维权组通电话说:该案件不是因工死亡,但是发生在务工点,是工间休息中两工人之间发生的,用人单位有责任,仍然有权可维。

维权小组再次与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要求,维权组向用人单位介绍了死者家真实情况:一是死者上有父亲,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二是有两个小孩正在上学;三是其妻经常生病,只会做点农活,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四是该案发生在工间休息中,是因用人单位责任人安排不周,管理不严造成的事故,于情于理用人单位都应该赔偿。维权组不厌其烦,通过辛勤努力,反复协商、谈责任、说道理,终于在2015年10月15日,对死者代可勇死亡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了共识,由公司一次性补偿给死者亲属,所有赔偿费用在2015年10月16日全部兑现给了死者的父亲及其妻子。

当事人双方面对工会维权组真诚的、实在的工作态度深表敬意、佩服。当死者的父亲及其妻子刘向芬在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拉着维权组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你们真好,工会维权为我们获得了赔偿,解决了我们家庭的困难,我们全家人向维权组全体人员表示万分感谢!工会就是我们农民工的娘家人呀!”(安岳县总工会)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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