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掀“迎新潮”员工遇“被加班”

2015-12-09 08:51 来源:劳动报 分享到:

岁末年初,本市不少企业又启动了迎新贺岁模式,贺岁微电影、迎新年会等等花样百出,企业进入“迎新潮”,员工无奈遭遇“被加班”。不少员工反映:为避免影响正常工作,企业排练节目几乎都安排在双休日,牺牲了休息时间不说,有些单位还不给加班费,难道排练节目不算加班?为此,劳动法专家明确指出,双休日安排年会排练应该算加班,应给员工发放加班费。

企业拍贺岁片要求周六加班

昨天,在某民营企业工作的陈平(化名)收到公司的一则微信通知:“本周六因拍摄贺岁微电影需要,请各位员工早上9点准时到公司报道。”看到这则通知,陈平感到特别郁闷,辛苦一周本想在家好好补个美容觉,这下又泡汤了。她告诉记者,“公司特别喜欢在双休日组织员工搞活动,虽说也发加班费,可是最多也就几十元,公司在郊区,我们大老远从市区赶过去,刨去路费,也没剩多少,如果是打的过去,可能还要倒贴呢。”

陈平本想向公司请假,但通知上写得清清楚楚,“请各位员工准时参加排练,如有事请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考虑到自己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陈平只得咬咬牙,周六一大早赶去公司参加排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临近年终,随着圣诞、元旦、春节等一大波节日“扎堆”袭来,不少热衷企业文化建设的公司进入忙季,类似闽台地区的年终“尾牙”、外资企业的迎新年会等等都进入了紧张的筹备期,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年会排练一般都安排在下班后或者双休日,年终原本就是“加班季”,年会排练的任务更让不少白领为之头疼,感到“压力山大”。      

双休日排节目却无加班费

更有甚者,部分企业以“奉献”为名,不仅要求员工休息日排练年会节目,而且不发给加班费,此举引发了众多职场人的非议。

网友“亚米”吐槽道,公司最近搞了一台庆祝两周年的大型舞蹈节目,需要45名女员工上台表演,要求全部女员工每天晚上,包括周六、日,7点半至9点半排练,没有加班费,车费不报销!更让人抓狂的是,公司规定,3次缺勤算自动离职,还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请假。“亚米”表示,公司这种不人道、不厚道的做法令不少员工相当反感,但有怒不敢言,生怕企业因此给自己“穿小鞋”。

排节目也是加班应付加班费

那么,企业开展年终活动,员工是否有义务“无偿奉献”?双休日排练是否应该发加班费?劳动法专家、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陆敬波认为,一般情况下加班都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之外进行工作。周末不属于法定工作日,因此,用人单位占用周末时间开会,应当属于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年会是各公司年底重要的一项工作,虽然包含娱乐、表演内容,但也属于工作的一部分。从严格意义上讲,如果将年会排练放在双休日的话,都应该属于加班,应付给员工加班费。

陆敬波指出,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由于年会主要由表演、娱乐等构成,为确保正常工作,企业将排练安排在双休日也在情理之中,但企业安排员工排练应通过柔性做法,采取合理协商的方式,倡导、鼓励员工自愿参与活动,而非采用强制手段。

编辑:QY001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