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取证 可将拖欠工资者告上法庭

2015-12-15 08:52 来源:51网 分享到:


值守律师:李楠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12月13日,农民工甘伟向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李楠咨询称,今年年初,包工头刘某从一建筑公司承包了房屋钢结安装,他就到刘某的工地务工,平时都只领取生活费,工程安装已完了2个多月,刘某一直未给我工资。“我叫包工头打欠条,他不打,无奈之下,我只好用手机录下了每次向建筑公司(包工头)要工钱的录音。”甘伟说,如果到年底还不给,我可用录音证据状告建筑公司(包工头)吗?

针对甘伟的情况,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李楠解答说,农民工遇到欠薪,要想打赢官司,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为包工头干了活,并拖欠了他的工钱。为收集相关证据,甘先生可以录下他与劳务公司负责人或包工头的通话。

李楠表示,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挪用的劳动者工资,由具体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建筑公司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刘某招用的甘伟,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为此,甘先生可用录音证据,将建筑公司和包工头一并告上法庭。

值守律师:李楠

工作单位:四川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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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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