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女性维权助手 让你被世界温柔相待

2015-03-09 08:41 来源:重庆商报 分享到:

仲裁院对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女职工做案前调查 受访者供图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刚刚过去,“女性权益”成了当下的热点词汇。

在渝北各行各业,女性已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社会和谐、家庭稳定和下一代成长的重要因素。然而,这些女性职工的权利怎样得到保护?

昨日,临空都市报为女性朋友们总结了不少维权部门和途径,让女性在工作中更好地“被世界温柔相待”。

休完产假岗位没了 女强人打官司获补偿

27岁的罗辰(化名)家住渝北空港,在空港某物管公司从事物管主任的工作。去年当她休完产假,却被公司告知职务已有人替代。对此仲裁院认为,女职工的“三期”属于特殊时期,公司的调整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并裁决公司向罗辰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分析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副科长宋静: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下班时出车祸算工伤 女职工获赔90万元

42岁的女职工王勤(化名)在渝北某电子制造公司上班。去年下班回家时发生交通事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仲裁院主持了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及时向王勤支付了工伤待遇共计90余万元。

分析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田洁:

在一些工作中,出现工伤不可避免。对此,女职工们应搜集相关证据积极应诉,在自己法律常识和能力不足以维权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请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女性维权帮手

“仲裁者”— 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电话86015010)

“我们对女职工维权案件采取"绿色通道"、"流动仲裁"等方式审理。”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副科长宋静说。

“护航者”—渝北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86015010)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冯宗伦说,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女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娘家人”—渝北区妇联 (电话12338)

渝北区妇联主席杨廷会说,从2013年起,渝北开展“职业培训年”活动以来,妇联率先在全区开展了专业培训,已成功推荐数千名妇女就业。

“强后盾”—渝北区总工会 (电话812351)

渝北区总工会副主席熊萍说,总工会还要将困难女职工纳入帮扶体系,积极为她们开展就业咨询、职业健康、婚育指导等服务活动。

“助推器”—渝北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电话86015205)

“女职工有明显的政策倾向。”渝北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城乡就业科科长余彦介绍,自主创业个人小额贷款,女职工为8万元,比男职工高3万元。

声音

意识淡薄

女职工维权数偏少

截至2014年底,渝北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2万人,女职工新增4.1万人。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数据显示,2014年1月1日至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收到劳动者维权的投诉举报2396人,其中女职工只有873人。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冯宗伦说,大部分女职工维权意识较为淡薄,就业层次低,企业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监管不力,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是导致女职工维权困难的重要原因。 临空都市报记者 蓝倩 通讯员 张斌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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