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毁约 中介费谁付?

2015-04-21 08:34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卖方毁约,中介费谁付?4月13日,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接到这样一起投诉。

市民钟先生看中了位于江阳区的一套二手房,并于2014年9月20日,与卖方唐先生、房产中介公司共同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格为51万元。在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均向该中介公司支付了相应的中介费。

正当钟先生热火朝天地装修房屋时,唐先生出现了债务危机。由于未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程序,该房屋被法院冻结,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无奈之下,唐先生选择毁约,经协商,唐先生将该房屋的首付款和装修款共计33万元退还钟先生,钟先生将该房屋退还唐先生,终止合同。

本来事情到这里应该告一段落,房产中介公司却拒绝退还钟先生的1万元中介费。

钟先生与房产中介公司协商无果,遂向江阳区工商局进行投诉。根据三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及经纪合同》第十条,该工商局认为,本案中,钟先生不涉及毁约,因此中介公司不可向其索要赔偿。最终,房产中介公司退还了钟先生的1万元中介费。(通讯员 袁玉华 张修宁)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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