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转发单位微信 竟要被罚钱?

2015-05-18 08:37 来源:劳动午报 分享到:

“盐城金鹰为了赚钱,真的是什么办法都想得出来。”昨天,盐城金鹰员工向现代快报反映,最近因为没有转发单位的微信,一些员工被罚款,“有时候忙忘了,或者人不在上班没有转,只要被发现有遗漏没转发的,都要罚款。”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员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盐城金鹰不仅要求转发单位的宣传微信,还要求员工将微信头像和签名也改成金鹰宣传内容,否则至少罚款50元,如果不从还将被辞退。(5月14日《现代快报》)

企业要求转发单位的宣传微信,还要求员工将微信头像和签名也改成金鹰宣传内容,而且带有胁迫性质,员工因为微信里天天要转发这些无聊的宣传广告,许多微信好友嫌烦,都将她的信息屏蔽或者直接删除好友了,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涉嫌侵权行为,而且涉嫌侵犯员工的通信权。

员工8小时工作制,这是法律的保障,8小时以外我做主,企业不能干扰员工的休息权,下班时间,员工也要转发微信,正常的休息时间没有保证,还会带来“微信骚扰”,打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个人的微信被信息屏蔽和删除,通信权也被删除。微信成“威胁”,构成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伤害,用罚款,辞退胁迫,妄加处罚,涉嫌违反劳动法,员工有权说不,有关部门应该依法为员工维权,坚决制止这种侵害员工利益的不法行为!□王恩奎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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