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或将设消费者维权审判庭

2015-07-16 08:36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雷琰 通讯员 赵兴军) 记者14日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省工商局于7月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实施意见》指出,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设立消费者维权审判庭(或合议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或合议庭),开展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诉调对接工作,通过参与调解,依法化解消费者维权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要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总体负责,法院的执行部门、工商的法规部门负责联络,法院的办公室、执行局、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工商的法规处、企业处、信用处、直属分局、商标分局、经检总队、信息中心为承办部门。

《意见》从12个方面规范协作行为,包括网络查控,执行信息共享,失信惩戒,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的冻结、强制转让,股东变更登记等事项。为强化工作落地,《意见》强调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设立消费者维权审判庭(或合议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或合议庭),开展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诉调对接工作,通过参与调解,依法化解消费者维权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

法院依法审查、确认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为契机,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建立执法协作交流平台。

《实施意见》从12个方面规范协作行为,包括网络查控,执行信息共享,失信惩戒,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的冻结、强制转让,股东变更登记等事项。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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