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维权企业助力

2015-10-15 08:53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骆寓言 通讯员 万利东 10月9日,记者从嘉阳集团社会保险部获悉,该集团决定2016年继续参加“乐山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缴纳费用维持原标准,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

据悉,“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年缴保险费165元,其中个人缴费155元,政府补助10元。保险责任包括住院费赔付、高额赔付、特殊病种赔付等。为减轻职工经济负担,体现企业对职工的关爱,该集团根据《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继续开展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精神,决定职工个人(含退休职工)承担费用仍按原参加公司互助医疗保险标准每人50元缴纳,由社保机构在其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直接划转,不足部分每人105元由公司承担。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范围以2015年12月份的在册职工和退休职工人员为准。该集团委托社保经办机构从2015年9月份起冻结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在此期间凡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大于155元的部分均可使用。目前,该集团已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职工宣传,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利益。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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