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协议有效吗?

2019-12-04 09:27 来源: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工伤‘私了’协议有效吗?”“遇到工伤时,农民工可选择‘私了’吗?”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工友都遇到过类似疑惑。

带着这些问题,12月1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积焱。就农民工工伤“私了”问题,程律师表示,以下几种情形都有可能导致“私了”协议无效:⑴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⑵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⑶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私了”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什么呢?程律师称,首先要对受伤的性质进行认定,建议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其主管行政部门上报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其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其次,为确保协商数额趋于公平,应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以此为据进行协商。建议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后要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再参照工伤待遇标准就具体赔偿事宜作出协商。

同时,双方约定的赔偿数额应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级别的工伤待遇赔偿标准为依据,允许上下合理浮动;分期分批支付法律没有禁止。签订“私了”协议的时间之所以选择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是为了确保不损害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免劳动者将来以协议的赔偿数额与工伤待遇标准数额相差太大,显失公平为由启动仲裁和诉讼程序,增加用人单位的诉讼风险和成本。在签订“私了”协议的过程中,尽可能充分调动第三方调解机构(工会、社区、仲裁和诉讼诉前联调等)参与其中,以确保协议顺利签订和履行。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程积焱律师

编辑:QY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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