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记者 向晓文) 年关将至,相信很多劳动者都等着老板支付一年的劳动报酬,好开开心心回家过年。然而,白先生等18人却在讨薪的路上遇到了重重障碍,多次讨薪未成功,他们决定去法院起诉。记者12月8日从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了解到这起典型案例,历经3个小时的调解,法院为白先生等18人讨回劳务报酬共计208303元。
法院在受理白先生等18人诉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中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后,多次联系被告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该劳务公司负责人表示已在陆续支付工人劳务费,后又因其相关工程款没有结算,以无力支付工人工资为由,一直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于是,成都武侯区法院民三庭法官周苇决定于11月4日开庭审理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前,被告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多次联系周苇法官,并表示愿意在开庭前履行全部劳务款项的支付义务。
11月3日,被告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告知周苇法官已经全部支付白先生等18人的劳务报酬,但由于本案涉及人数较多,暂时无法核实所有原告是否已经收到相关款项,遂周苇法官决定按原计划开庭,原被告双方必须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经审核被告转账等相关证据材料,该院认为,被告已履行了付款义务,但就转账金额等无法达成一致。在庭前,经法院组织,要求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原告白先生等18人核实是否收到款项,被告需重新整理转账凭证。
历经3个小时的调解,一笔笔款项逐一核对后,原告白先生等18人均已收到了被告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的劳务报酬共计208303元,原告白先生等18人遂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法官提醒:
恶意欠薪行为不仅损害劳动者财产权利,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扰乱社会秩序,而且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法院将依法严厉精准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