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去年未休年假,今年还能补休吗?

2021-06-09 15:21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6月3日,四川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小吴来电咨询称,2018年1月,他入职该公司,2020年因公司业务激增,公司员工都加班加点工作,小吴也就不好意思休年假。今年因为家里有事需要回家几天,小吴便向公司提出补休去年未休年假,但是公司回复称:公司年休假以一个自然年度核定,他去年没有休的年假已经过期不能休了。小吴对此感到疑惑,他想知道员工去年未休的年假,今年还能继续补休吗?

针对小吴的疑惑,记者采访了四川乾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红律师。高律师指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自然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高律师表示,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员工休假,需要在下一年度进行补休的,应当征求员工本人意见,并取得员工的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的工资。但如果经过用人单位提示或安排,员工仍表示不休假或者放弃休假的,一般不能要求支付未休带薪休假工资或者在下一年安排补休。

编辑: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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