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51网讯(廖海 肖鲁 记者 向晓文 文/图)11月17日,南江县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南江籍农民工在上班时受伤的援助案件,为受援人汪某某追回赔偿款61578元。
2021年10月8日,临近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汪某某在位于南江县城某餐厅工作期间,不慎摔伤,治疗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
同年11月15日,汪某某来到南江县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该县总工会法工部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及汪某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后,庚即请示南江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康建国,并迅速指派专人做好维权服务工作。
承办人员先后多次联系用工方进行协商,并于11月17日邀请用工方和汪某某一同来到南江县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用工方起初坚持不承担任何责任的观点,承办人员听取当事人双方的陈述、查看病历资料后,通过向用工方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法明理,在法理、情理上对其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该县总工会人员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