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口头开除”并拒付工资

2021-12-14 09:56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员工因不听老板的话,遭“口头开除”,并遭拖欠剩余工资。在本报的及时关注和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共同努力下,自贡市沿滩区法院和自贡市中院依法作出判决,最终通过强制执行,不但要回了欠薪,还获得了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为表达感激之情,12月8日,农民工曹某献先后向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自贡市沿滩区法院及本报赠送了致谢锦旗。

回想起一年来的维权经历,曹某献感触颇多。曹某献告诉记者,去年6月15日,他应聘到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成都分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保,但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他发现公司财务混乱,遂向老板提出整改建议,却遭老板拒绝。同年10月10日,老板认为其不听话,不听工作安排,便口头告诉他:“明天你不用来上班了!”11月4日,他便向公司办理了交接手续,并要求支付剩余工资时,老板口头上虽答应,却数月未支付。

为了讨要工资,多次协商无果后,曹某献便向本报记者求助,记者与公司老板电话沟通无果后,建议其走法律程序维权。很快,他向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了法律援助,在律师帮助下,他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该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曹某献2020年10月及11月1日至4日工资共计9045.19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9328.33元。

拿到仲裁书后,公司起诉至自贡市沿滩区法院,请求判决原告不应向被告曹某献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曹某献在工作期间,原告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应支付被告曹某献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然而,判决还未生效时,公司继续上诉到自贡市中级法院,并不同意调解。今年9月28日,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面对终审判决,公司仍不履行。曹某献只好向沿滩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最终执行法官从公司账户上直接扣回了这笔执行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兑付给了曹某献。

站在寒风中,曹某献心里暖暖的,工作虽未落实,但感触很多:“当初,在我最无助时,报社记者及时给我维权建议,也得到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最终我不但要回了工资,还拿到了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编辑:K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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