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

2022-01-27 11:27 来源:中工网 分享到:

【法问】

原标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

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钱培坚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是在2010年8月7日入职北京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公司与我之间签订过多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6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前一周,我就通过微信向公司人事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劳动合同期满后两个月内,我也多次向人事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并表示因我在公司已连续工作满10年,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公司始终在搪塞我,叫我安心工作,工资一分也不会少。但对我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宜,一拖再拖,也不给我任何正常的理由。有关劳动报酬,公司仍按照劳动合同期满前的工资标准按月向我发放工资。

但我总感觉没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安全的,被迫无奈,我在2021年6月1日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请求何种补偿?

北京 甘先生

为您释疑

甘先生您好!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责任。设定双倍工资差额的目的在于惩戒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已履行诚实磋商义务,因劳动者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不强人所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您在公司已连续工作满十年,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之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多次向公司提出,但公司始终未与您之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见公司主观上存在故意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恶意。

双倍工资差额不仅适用于初次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也适用于在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公司已连续工作满十年属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拒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属违法行为,公司应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您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余婷

编辑:K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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