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天天都加班 返程路上遭伤害

2022-02-28 10:18 来源:中工网 分享到:

为企业加班加点,返回宿舍路上遭遇车祸,企业却认为不能申报认定工伤。赵先生说,“听到企业如此说法,他感到很不能理解。”赵先生说,他在一家食品厂担任糕点师,春节期间正是厂里最忙的时候,他天天加班加点,为企业生产糕点。春节长假结束的那天深夜,他总算松了一口气,骑着助动车回宿舍拿东西,准备返回老家休假。哪知,助动车骑到半路,却杀出一个程咬金——一辆货车闯红灯行驶,把他撞倒了。虽然他的左脚骨折,但好歹一条命是保住了。经过治疗,他回家休养了。交警部门也认定货车负主要责任。

他请求用人单位给他申报认定工伤。起初,他认为办理这样的事情,应该很顺利。哪知,用人单位在内部审核时,认为他是下班后骑车在路上受的伤,不是企业内受伤,可以找肇事车主赔偿,与企业无关。赵先生很是生气,说:“我为企业加班加点,受了伤企业竟然不管不问,这太不合理了!”上海昭华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兆华咨询师认为:虽然受伤职工备感委屈,但对与错是明摆的事,不用着急。

董兆华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赵先生因加班加点,在回宿舍途中,受到货车撞击,且警方认定由货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因此,赵先生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董兆华接着说,回宿舍算不算上下班途中?事实上有关方面对此早就有定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因此,赵先生回宿舍拿东西准备返回老家完全符合工伤的特点。当然,如果他回到宿舍,再从宿舍出发去另一地,那就另议。

至于找肇事司机赔偿问题,董兆华认为,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是属于竞合关系。董兆华说,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赵先生申报工伤认定,赵先生可以请工会组织或自行申报,这并不影响他的权益。

(据劳动报消息 文 赵竺安 摄 贡俊祺)

编辑:K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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