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类投诉上升明显 四川消委会发出提示

2024-04-15 11:04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向晓文)4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23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8569件,其中啤酒类投诉289件,与2022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42.86%,呈明显上升趋势。为此,四川省消委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消费啤酒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选择正规产品。在购买啤酒时,要仔细察看酒瓶身下部2厘米处是否有“B”字标记,对表面磨损严重的啤酒瓶,尽量不要购买。产品应封装严密,不得有漏气、漏洒等现象。 在购买过程及饮用时,要特别注意自我防范,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

建立健康饮用习惯。啤酒是指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含有部分营养物质,但饮用要适量。啤酒的储存温度以5℃至25℃为宜。要注意避开强光和高温,不应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进行急速降温。不宜过量饮用冰镇啤酒、混合饮用其他酒水,同时建议在酒后不宜剧烈运动,防止诱发疾病。注意特殊人群如酒精过敏者,正在服用可能会与酒精产生作用的药物者,应控制饮酒;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孕妇饮酒。

注意查验证标识。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要注意查验商品的标识,不要购买“刮码”啤酒。《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障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保存、管理溯源凭证和信息。”标识标码具有生产日期、产地信息、真伪验证、溯源信息、售后服务等功能。消费者购买刮码产品,可能无法获得完整的产品信息,导致购买到过期、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得不到质量安全保障和售后服务。

编辑:pxj

相关新闻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4000428号-1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总)网出证(川)字第01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9
非本网原创图片来自网络,未标明版权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